□林荣耀
近一段时间,在省城东部的汇科旺园小区内,因为6棵银杏树,部分业主和物业闹起了纠纷。起因竟是物业用小区内的6棵银杏树换回了一棵柿子树。
在物业眼中,几棵树可能不算什么,说处理就处理了,压根儿没想到会引起业主不满。可是应当看到,随着业主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物业“打马虎眼”的事情越来越难做。6棵树栽在小区花园里,跟哪家哪户都不直接挂钩,按照过往有些小区的表现,类似事情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汇科旺园部分业主表现出来的主人翁意识,十分可贵,值得学习。
分析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对银杏树的所有权没有争议,问题出在物业的态度上。从前的说法是“物业管理”,后来变成了“物业服务”,其中的变化绝非一个字眼那么简单,而是物业与业主之间关系的扭转和回归。道理很简单,没有业主居住到小区里,物业公司也就无所依附,这里就用的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句话了。基于这样一个基础性认识,汇科旺园物业的做法就明显欠妥了。银杏树不是张家的,也不是李家的,但是张家李家都有份,唯独物业没有份,物业只是受聘行使养护职责的,当然没权自作主张。
好在经过几番交锋,物业想明白了,认为关键在于沟通有问题,在于事先没征求业主意见,结果好心办了坏事。不过说句有点苛刻的大实话,“征求”的说法还是不到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请示”。6棵银杏树换回一棵柿子树,到底是不是有猫腻,看来业主也不过分追究了,其实还真是不妨“放一马”。重要的是,业主行使了自己的权利,让当事双方都从中深化了认识,明确了各自的位置,这是胜过6棵树的大收获。
社会进步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总少不了一连串的小步子,汇科旺园的业主迈出的这一步,可喜可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