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记者周锦江 通讯员 庞静)4日,记者从奎文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出台办法,将城区“三无"对象和孤儿的供养标准提高,其中分散供养孤儿的涨幅最大,每月从600元直接提至1500元。
据介绍,为保障城市“三无”对象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生活水平,奎文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奎文区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暂行办法》、《奎文区孤儿供养暂行办法》,将城市“三无”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由480元和330元提高至800元和600元,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由1000元和600元提高至1800元和1500元,该标准在全市乃至全省位居前列。
目前,该区共有城市“三无”对象33人,集中供养22人。纳入供养范围的孤儿10名,均为分散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