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记者赵磊)男子张某曾因放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两个月后,因为没钱买手机,到邻居家去盗窃3000元。4月2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已经被潍城警方抓获。
4月28日中午1点30分,潍城公安分局军埠口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企业报警,称其公司职工鞠某的宿舍被盗,丢失现金3000余元,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通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和对宿舍区人员的调查访问,办案民警将目标锁定了与失主相邻宿舍居住的张某。
当民警到公司查找张某时,却得知张某已经两天没有上班,公司也不知其去向。民警对张某的宿舍进行检查,发现张某的物品都在。民警认为张某有可能还会回来,遂对张某的宿舍进行布控,并及时查找张某的去向。
4月29日晚8时许,当张某悄悄返回公司时,被布控的公安民警抓获。经审讯,张某对自己入室盗窃鞠某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28日上午11时许,他想去买手机却又苦于手中无钱。趁宿舍区无人之机翻墙进入其相邻宿舍鞠某的家中,盗取现金3000余元。
据了解,张某曾因在村中放火40余起,2009年2月被莒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今年2月刚刑满释放。一个月前才到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办军埠口综合项目区一企业打工。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潍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