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 刘春艳) 5月3日晚7时许,日照交警东港大队在望海路、昭阳路等重点路口设点夜查,截止到23时,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起,当晚并未查到醉酒驾驶司机。这三人被扣12分禁驾6个月,成为“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后,日照第一批受处罚的司机。
东港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科长苏同凯介绍,从检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驾驶人已经意识到了酒后驾驶的成本,不过也有极少数司机存在侥幸心理。今后,东港交警大队将加大夜间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从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和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已被列入《刑法》处罚,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如果公务员、教师等醉驾,还可能开除公职。另外,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此外,根据新版交通法,酒后驾驶的“成本”也大幅提高,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民警表示,这三名司机已经吃到“黄牌”,如果再发现他们有酒后驾驶行为,三人将受到10日以下拘留,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苏同凯说,大队按照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醉驾入刑”严查办法,加强了同治安、特警、刑警等警种以及医疗、新闻单位的联动合作,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查纠相结合的办法,保持了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虽然在四个小时的严查整治行动中仅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起,然而,这足以说明“醉驾入刑”的威慑力,以及辖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已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