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崔秀珍) 陈女士为了祛掉脸上的斑,毫不犹豫地在美容院交了5000元,并与美容院签订了祛斑协议书。谁料脸上的雀斑却越来越多。为此,陈女士与美容院产生了纠纷,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美容院退还了陈女士的费用。
陈女士之前买过许多祛斑产品,可效果并不明显。在一次逛街时,陈女士发现了一家美容院正在宣传祛除雀斑的美容产品。陈女士于2010年11月1日交了5000元,与美容院签订了祛斑协议书。陈女士除了按时到美容院做祛斑的美容外,还按照美容院要求的注意事项,坚持用祛斑美容液,不吃刺激性的食物,也不吃黑色素多的食物。但坚持到2011年的4月1日,陈女士却发现雀斑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有增多的趋势。
于是陈女士找到美容院讨要说法。美容院却以陈女士没有按要求去做为由,拒绝了陈女士退款的要求。无奈之下陈女士于2011年5月3日投诉到广饶县消费者协会。消协受理投诉后,对陈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陈女士脸上的雀斑确实比以前颜色深了很多。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最终美容院同意退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