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记者闫丽君通讯员王善浩)4日,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卫生监督所决定自即日起,利用五个月的时间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监督检查。
据了解,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主要为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