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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借微博发布悬赏公告
通过网友“通缉”老赖,为山东省法院系统首家
  • 2011年05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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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4日讯(见习记者 景佳 马骉 记者 赵兴超) 近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发布悬赏公告,借助网友力量来寻找欠债后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曹某。据悉,此举在山东省法院系统尚属首家。

    记者从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其官方微博注册在新浪网上,头像是一个法徽,微博名字为“牡丹区法院”,网民直接搜索“牡丹区法院”便可进入微博主页。5月4日,记者登录后看到,一则发布于4月29日上午9点37分的悬赏公告称,该院受理的臧登雨与曹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曹某下落不明,也无法查出其财产,使得该院至今无法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臧登雨同意,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曹某及其财产下落,如有提供者,经查证属实,申请执行人臧登雨自愿拿出实际执行额的5%作为奖赏,执行完毕后10日内兑现。公告刊登了曹某的真实姓名,并附有他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照片以及法院的联系电话。

    牡丹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傅德慧说,法院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难找和执行财产难寻,而微博已成为时下重要的交流媒介,法院此举旨在借助网络力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解执行难困局。记者注意到,目前,该主页粉丝已达15500余人,其中530人予以了密切关注。

    该法院执行指挥调度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并不是所有的被执行人都会被在网上“通缉”,而是那些恶意规避法院执行的“老赖”,这些人难以被找到或有财产而财产去向不明。“将这些人网上曝光,意味着被执行人的不良信誉,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这样也有利于广大网民增强遵法守法的意识。”

    据傅德慧介绍,这已经是该院第三次通过微博发布悬赏公告了,第一次在2010年5月,为山东省法院系统首家通过此方式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的单位,也是山东省第一家开通新浪微博并通过法院认证的法院,还是全国最早在新浪网开通官方微博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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