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王华)一寿险公司业务员办保险业务时违规操作,致使投保者无法退保。近日,在莘县消协调解下,投保者拿回了全额保费。
2008年10月份,莘县大张家镇的徐先生在莘县一寿险公司办理了一款吉利相伴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交保费1920元。两年后,因妻子得病无力履行合同,徐先生今年2月份向保险公司提出终止合同,退还保费。办理退保手续时,理赔人员发现,保单上的签字与徐先生的签字不符,拒绝支付。
莘县消协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办理徐先生投保业务的业务员孙某,无任何资质,也不熟悉保险业务,为了促成投保,获取高额佣金,与公司另一名比较熟悉业务的人员违规办理了这份保险,并特意打电话安排徐某在保险公司电话回访时,说是本人签字,隐瞒违规办理合同事项的事实。
4月底,经莘县消协调解,寿险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退还了徐先生的全额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