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犯罪嫌疑人高某交代,由于缺钱,他准备抢点钱花。3日一早,他买了一把水果刀,并在下午窜进了附近一高校的教学楼内,看到教学楼里的女厕所位置比较偏僻,不易被发现,就躲了进去。
没想到,受害人进厕所的时候看到了犯罪嫌疑人。受害人一边惊叫一边往外跑,被高某一把抓住拖进了厕所。高某拿出刀威胁恐吓,并抢走了受害人的手机。
此时,又有其他同学来到厕所,高某害怕受害人喊叫,就用手捂住她的嘴,并将她的头往墙上撞。受害人奋力挣扎,并咬住了高某的手指。恼羞成怒的高某拿起刀就往受害人的脖子上扎,还用手狠狠地掐住其脖子,直到受害人不动了,高某才匆忙地跑出女厕所。
据了解,高某今年22岁,从青岛一中专毕业后做了两年船员,随后回到威海老家。去年年底,高某和女友来烟台工作,刚干了两个月他就嫌累辞职了,整天待在家里玩。高某女友每个月工资800元,而两人租住的房子就要500元。在经济压力之下,不想靠打工挣钱的高某萌发了抢劫的念头。
本报记者 鞠平 通讯员 徐伟鹏 陈艳丽 韩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