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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不能定得过死
  • 2011年05月06日 作者:
  • 【PDF版】

    □沂水 袁俊浩

    我是一私营药店的经营者,是为数众多的纳税人之一,虽然自己缴税不多,但对个税征收起点到底多少才算合理这个话题,也有自己的看法。

    个税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两个部分。拿工资、薪金所得税来说,虽然3000元的工资水平在某些地方也算是较高薪酬了,但随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不断上涨,在某些物价水平较高的地区,3000元的薪酬,也仅够讨生活之用。

    反观美国的税收制度,对中低收入者实行免税以刺激经济增长,虽然我们不能跟美国相比,但3000元的起征点并不适合所有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家庭,所以,,要有所区别地去制定才对。

    另外,相对于印度30%、日本50%、加拿大53%的最高税率,草案中最高45%的工资薪金税率也算说得过去,但最高35%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还是有点低了。笔者认为,收益多就理所当然地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才对,适当提高一下高收入者的税率,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更能促进消费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纳税人多了,对增加税收收入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前提必须是保障纳税人基本生活和权利。也只有对中低收入者实行减税免税,才能给他们提供更多发展壮大的机会,让他们有朝一日成为纳税大户。

    在一些服务性质的行业,比如我们药店,药品出厂前要交税,进入批发公司要交增值税,最后到了药店还得交营业税,这样连环加税之后,药品到了病人手里,自然价格不菲。所以说,高税收抬高物价是有目共睹的,而高物价反过来又影响了居民消费积极性,使经济发展受阻。所以说,维护行政体系的正常运转,不能仅仅依靠增加税收来完成,还应当在加强廉政建设,精简行政机构,提高行政效率上下足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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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读者编辑 高学礼
新闻背景
物价房价高,起征点也要高
坚决拥护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读者编辑 点评:
起征点不能定得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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