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规定,从今年开始所有机关干部每人都要下乡种地,每年累计时间1个月。为不耽误正常工作,干部种地的时间多选择在周末。据悉,下乡种地情况会纳入年终考核。(5月5日《重庆晨报》)
机关干部高高在上不“沾地气”,久而久之,必然体验不了农民的艰辛,疏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从这个角度说,官员亲自下地劳作,有利于接触基层,体验生活,和群众建立感情。笔者丝毫不怀疑官员租地种田的良好初衷,但这一做法如果作为一项硬性规定,恐怕值得商榷。
机关干部从事的是公务活动,他们的职责是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而不是从事租地种田这样具体的工作。机关干部租地种田,如果是纯粹的个人业余爱好,应该鼓励提倡,但作为一项职能工作并纳入年终考核实为不妥。
其实,机关干部职责在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机关干部以躬耕垄亩,并非是密切群众的解决之道,也不是问题的关键。毋庸置疑,机关干部需要“责任田”,但这个“责任田”不一定是种地。如果能够经常下基层,了解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生产,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这样的职能定位肯定要比租地种田好得多。 (刘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