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俏到
梁朝沈约写道:“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据说这是中文史上最早出现的旅游二字。春光无限好,正与踏春旅游之类的户外活动紧密相连。但要实施起来,其实是件既讲品位又讲银子的事情。明朝张岱的要求是,“备小船、坐毡、茶点、盏箸、香炉、薪米之属;每人携一簋、一壶、二小菜;过六人则分坐二舟,有大量则自携多酿”。腔调十足,远远超过如今的自驾游,不是封建地主阶层根本消费不起。
抛开费用不谈,活动内容也是很有讲究的。比如明代文官李日华的春游日记中,记载他接受程姓徽商邀游:“呼广陵摘阮伎二人,丝肉竞发,颇有凉州网调;酒酣月出,登烟雨楼清啸。二伎……殊柔曼搅人也。”“摘阮”即弹琵琶,尽管这位仁兄带的估计是两位卖艺不卖身的艺伎,暂且相信他除了春游K歌以外可能没有更多的特殊户外活动,可“丝肉竞发”加上官商勾连,还是难免令人联想起广西的韩峰日记。虽说春色绵绵无绝期,但多数群众认为还是禁而绝之的好,再不济也不要写出来啊。
说到春色绵绵,就想起古龙的习惯性描述:“她斜斜地在软榻上坐下去,春色已上眉梢,对着小鱼儿柔声道———你还不过来,难道还要等我教你?”内行人都知道她要他过来做什么。“春色已上眉梢”,形容得真好:夏季宛似衣着暴露的美女,虽然性感诱惑,但可远望而难以亲近;独有春色,更加契合于多数人的闷骚心理和平民气质,有利于瓦解防线,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
而当春季遇到春色,那就更容易一发而不可收。清代李渔的《闲情偶寄》:“春之为令,即天地交欢之候,阴阳肆乐之时也”,“人当此际,满体皆春”,相当于是在正确的时间做一件正确的事。《周礼》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连远古的法律都知道,春光无限正是男女约会的好日子,能够从事的特殊活动当然不只踏春旅游这纯粹的一种。
当然,无论李日华还是韩峰,都还有必要深刻理解李渔的告诫:“三春行乐之时,不得纵欲过度”,“欲留枕席之余欢,当使游观之尽致”。总的意思就是不能贪欲,熬不住了哪怕多去踏青旅游消耗些精力也好。不嫌啰嗦的话,我还可以补充强调一句:如果春游之际顺便来一场“车震震”之类的户外活动,恐怕也是不符合李渔的人生观和闲情观的。
相比之下,还是孔子喜欢的春游比较健康向上,“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才是我们应当提倡的春季户外活动。可是说到孔子,就不能不想起《史记》记载孔子的前生后世,“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传说中因某种私密的活动被移至户外而生的孔子,与成年成名后喜欢户外活动的孔子,居然是这么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