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5日讯 (记者 文美)为鼓励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来临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吸引更多金融人才,进一步提升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功能,临沂市近日出台引进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扶持和奖励办法,租贷或建设办公场所均可享受优惠政策,而引进市外银行进驻临沂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获现金奖励。
根据此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在临沂市内购买办公场所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购买补贴;对自建办公场所的,在用地价格上依法给予优惠。项目建成后,视其用途酌情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对于租赁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每年给予办公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
在临沂市新设立或迁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申请购租房补贴的,可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申报时须提交相关申请书及表格、购(租)办公用房的合同、付款凭证、房屋自用的承诺等。
对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到临沂设立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各25万元;对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到临沂市设立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各10万元;对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一次性奖励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各5万元。所需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受益方财政承担。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一定的条件下,每家市外银行的入驻都会带来大量信贷资金,提供多个就业岗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此外,适度激烈的竞争有利于银行服务规范、服务态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提高,广大企业和市民在享受金融服务时也有了更多选择。近两年来,市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已先后引进民生、浦发、招商、兴业4家银行入驻,华夏银行也即将开业。在接下来的2至3年内,每年还有可能引进1至2家市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