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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物流站将获补助
  • 2011年05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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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5日讯(见习记者 张美娟) 5日,记者从菏泽市交通局了解到,将列出专项基金,对于新建设的县级、乡镇、农村物流站分别给予50万元到500元不等的补助。

    为加快农村交通物流发展,市交通局决定列出专项资金,分3年完成,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计划,每建成一处县级农村物流分拨中心补助50万元,每建成一处乡镇物流站场补助5万元、每建设一个农村交通物流点将补助500元。

    同时,各县区要跟同级财政部门,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农村交通物流建设。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连接城乡、面向全国、功能完备、衔接顺畅、运转高效、服务一流”的农村交通物流网络体系,并且逐步使农村交通物流,在“三农”商品配送体系中占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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