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先期在20家单位进行试点,济南市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补充完善措施,尽快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范围内推广。
根据办公建筑情况,此次试点确定了13家单位作为水、电消耗量定额第一批试行单位,分别为市法院、市残联、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法制办、市仲裁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城建投融资中心、章丘市机关事务局、商河县机关事务局、历下区机关事务局、天桥区机关事务局。根据公用车数量和车型保有量,确定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局等8家单位作为公务车用油消耗量定额第一批试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