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5月8日讯 (通讯员 刘统奎 刘飞祥 见习记者 白雪岩) 5月6日,枣庄市市中区交警大队推出“摩托车带牌销售”便民措施,在市中区城区的三江车行、钱江三轮摩托车行、利民隆鑫车行、枣庄市购物中心车行分别设置了车管所便民服务站,委托其办理“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实现了车辆照相、上牌、办理行驶证“一条龙”服务,给客户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企业摩托车销售带来了很多实惠。
“摩托车带牌销售的确方便了我们买车的人。原来买一辆摩托车,需要选车、购买保险、受理、检验、选号上牌,办手续起码要两三天时间。现在只要携带身份证,在车行里直接选好满意的车型和号牌,交了钱就可以把车骑回家!”正在购买摩托车的齐先生说。
“实行带牌销售,我的车行一天卖出去6辆三轮摩托车,日销量比过去翻了一番!”说起“摩托车带牌销售”的好处,利民隆鑫车行老板于志云喜形于色。
据市中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霍利民介绍,车辆管理部门将加强监督,严禁带牌销售摩托车车行加价销售或变相加价销售带有“吉祥号牌”的摩托车。车行须将“带牌销售”的摩托车信息全部向消费者公示,收费标准也要对外公示,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或变相加价收取额外费用。
图为民警在挂牌前查验摩托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