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李德领 董梦婕
5月1日起,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开始生效,7大类28种场所将全面禁烟。8日,记者走访了菏泽各大医院、火车站、网吧等市内公共场所,有些地方依旧烟雾缭绕。
医院、车站 仍有吸烟区
8日上午,记者来到双河路某医院,刚进医院大厅,迎面看到两个正在抽烟的人,对墙上“禁止吸烟”的标志熟视无睹。
“我们看到抽烟的也会制止,让他把烟头熄灭,但每天医院来来回回那么多人,光靠我们执勤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医院服务台的一位护士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来到菏泽某汽车站,在候车厅,记者并没有看到有市民吸烟现象。记者从汽车站候车厅总服务台了解到,几天前,车站的滚动电子屏滚动播放《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据车站工作人员讲,在候车厅厕所处,依然设有吸烟区。记者看到,在吸烟区里正有两个候车人员手持香烟,抽得有滋有味。
网吧、餐馆
禁烟令成“一纸空文”
8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牡丹北路的一家网吧,刚进网吧,迎面扑来了一股很刺鼻的烟味。只见网吧的墙壁上赫然贴着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但是警示效果不大,几名来上网的市民依旧一边抽烟一边玩游戏。
网吧店主声称并不清楚新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曾经制止过吸烟现象,但是屡禁不止,我们上前制止了也没有多大效果,趁我们不注意,他们还会点上的,现在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据了解,因为禁烟问题,网吧管理员还曾经与来上网的吸烟市民发生过冲突,“来上网就是来消费的,我们也怕得罪顾客。”
记者在多家餐馆看到,没有禁止吸烟的标志,顾客们也大肆吞烟吐雾。“我们这是小本经营,有顾客在这里抽烟,我们也不好意思上前制止,即使说了也没用。”一位小餐馆的负责人说。
某医院候诊区的禁烟标志。 本报记者 徐升 摄
专家观点 规定不明执法有难度
对于禁烟,有些大型商场却与其他场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某商场,禁止吸烟的标志随处可见,记者也没有发现有市民吸烟的现象。“我们商场一开始就是禁止吸烟的,所以‘五一’之后也没有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在菏泽市图书大厦,记者了解到,一些前来看书的市民,在门口都会主动把烟熄灭。禁烟行动,主要还是要靠大家自觉来维护。
但是,很多场合禁止吸烟还是存在困难。特别是一些人不配合,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也无计可施。
对此,菏泽学院中文系副书记申伟说:“禁烟新条例不能有效实施,主要是执行新的禁烟条例需要明确执法权的问题,谁来执法,如何执法才是关键。禁烟条例监督到位,才能使它有效的实施。同时市民也应该提高自觉禁烟的意识,法律也可以赋予车站、酒店等公共场所在禁烟方面一定的执法权,保证禁烟的效果。此外,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需加重宣传和处罚力度,保证禁烟行动有效实施。”
“在人的传统观念里吸烟已经成为一种文化,青少年烟民逐渐增多,禁烟宣传力度不够,应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将禁烟付之于行动。”菏泽学院法律系主任王念哲说。
O相关链接
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公共场所指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