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周倩倩 刘金震)5月5日,泰城一市民打来本报热线反映,她在岱北农贸市场购买的一袋果都咸菜只有保质期,但没有生产日期。后经工商部门鉴定为不合格产品,目前已对商贩进行了查处。
“那天在市场上买了一包果都咸菜,明明标着10个月的保质期,但是却没找到生产日期,不知道这个咸菜吃了以后对人身体会不会有影响呢?”5日上午,家住东湖小区的张女士对记者说。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岱北农贸市场的这家销售咸菜的摊点,发现一种350g咸菜的包装上印有国家质量安全QS认证,并标有:25°C以下保质期10个月,生产日期见封口处,但在封口处并未发现生产日期。“这个咸菜没有生产日期。”商贩说,咸菜这个东西都放得住,哪天产的都不重要,以前都是散卖的,现在就是为了好看才加的包装,这个保质期也是后来才印上去的。记者发现这些产品外包装印有新泰市西张庄弓家酱菜厂生产的字样,其中有一包咸菜已经开了口,进了空气。当记者质疑该产品质量时,商贩说:“进了空气也不影响吃,外包装没什么用,外面卖的散的不是一样有人买吗?”
记者随后拿着一包该店出售的咸菜来到泰山工商分局岱北工商所,经工作人员鉴定,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虽然腌制类产品很难判断生产日期,但是该产品包装上注明了属于常温保存产品,所以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工商所翟所长说。工商人员随后没收了不合格的果都咸菜,并对商贩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了解,该商贩4月底一共进了50袋果都咸菜,今天没收查处了46袋,这批咸菜是从新泰一家商贩那里进的货,但当时并未索要对方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我们要求商贩进货时必需留下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送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该商贩并未按照规章执行,我们下一步会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同时进一步追查这批不合格咸菜的源头。”工商所副所长韩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