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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死人,私了了 外出住旅馆,被抓了
四年“自由身”突变“通缉犯”
  • 2011年05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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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9日讯(记者 赵松刚)寒亭一车主王某4年前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主抢救无效死亡。一年后,双方达成民事赔偿。王某以为事情解决了,没想到却成为网上通缉的逃犯。2011年4月30日,当他在牡丹江送货住宿时被抓获。5月9日,王某被移交至寒亭交警大队。

    9日,记者跟随办案人员来到寒亭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34岁的王某穿一身素色的衣服,脸色凝重,此时的王某后悔不已。

    2007年4月26日晚上9点半左右,王某开着自己的桑塔纳沿着中东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寒亭街道东院村时,与开着摩托车对行的田某相撞。手忙脚乱的王某赶紧让村里的村民打电话报警。王某称,自己因为害怕,躲进了附近的深沟里,不敢出来。事发后的第二天,王某得知被撞的人已经死亡,便跑到了济南,找了一份厨师工作。

    2008年初,王某在工作时因病晕倒,他的朋友通知了其家人。王某随后被家人被送至潍坊市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在王某住院期间,王某的家属和死者田某家属达成协议。

    在这份交通协议书上,记者看到,签订协议时间为2008年元月份,王某赔偿田某家属现金7万元,田某家属不再追究王某的任何责任。

    据了解,在此期间,交警也多次通知王某家人,要求王某接受处理,但是王某称自己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他以为赔偿了损失,事情就已经解决了。王某不知道的是,他此时已经成为网上追拿的逃犯。

    王某告诉记者,2011年他的身体好转后,就开始做起了配送大姜的生意。4月27日,他第一次送货到牡丹江市,28日晚上8点左右,他在一家宾馆用身份证登记住宿。当地民警发现王某为网上逃犯的身份后,立刻驱车前往宾馆,将其抓获。此时,王某才知道,自己当年闯下的祸,还远没有结束。

    寒亭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宫培同介绍,此案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双方已经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但是,撞人后的王某,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逃避应当承担的责任,都属于在逃。

    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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