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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发帖称,因与客人发生争执,到派出所后———
老板等人被扣留近20小时
  • 2011年05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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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9日热线消息 (记者 郇恒吉)7日,有人在一网站发帖称,家人在郯城县开一服装店,当日下午,六旬的父母与客人发生争执,之后一家老小4人被郯城县南关派出所扣留近20个小时。

    9日下午,记者根据帖子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了发帖人吴士军。据吴士军介绍,他父母在郯城县团结路上开一家服装店,7日上午,一对青年男女来到店里要求更改衣服尺寸,他母亲答应对方下午两点到店里拿衣服。

    7日下午2时许,这对青年男女来到服装店,得知衣服还未改好后,便开始辱骂他母亲,后来他母亲不堪辱骂,便想拿着店里的一根杆子打那个青年,与这对男女青年发生了争执,后男女青年动手打了他的父母。当日下午3时许,南关派出所来了5名民警,将他父母、弟弟和他仅一岁半的儿子带到派出所。

    “一直到8日早上10时许,派出所才出面调解,将关在派出所的我的家人放出来。”吴士军说,父母几人从被带到派出所到离开派出所,有近20个小时。

    吴士军告诉记者,后来他们到派出所探望,想了解如何处理事情时,一位姓杜的副所长表示对方没有到场,事情还未处理完不能放人。

    “我父亲已经61岁了,还有心脏病和癫痫等病,当时很担心在派出所发生意外。”吴士军说,8日上午,打人者到派出所后,派出所才进行调解,后来考虑各方因素,与对方和解,家人们才回了家。吴士军说,他后来打听到,打人的青年男女为褚墩镇派出所民警。

    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郯城县南关派出所,一位姓王的值班民警表示,对此情况并不了解,关于杜副所长的联系方式他则表示不清楚。记者表示,想与当事的青年男女联系,了解一些情况,民警表示,没有他们的联系

    方式。

    随后,记者联系了郯城县公安局负责宣传的杜从俊科长,他表示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派出所是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传唤,传唤时间并未超过24小时。

    “这对青年男女以前为郯城县褚墩镇派出所民警,现在褚墩镇派出所已经划归罗庄区了。他们在服装店订做了衣服,由于尺寸不符与服装店老板发生了争执,后来服装店老板找亲戚把青年男子打了。”杜科长说,后南关派出所对服装店老板等人依法传唤,并于8日上午,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和批评教育。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子豪律师,他表示,派出所传唤违法行为人或嫌疑人,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且不能以传唤为由,变相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此外,派出所也不能以对方不在场为由,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放当事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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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交了罚款,电脑咋显示没交
老板等人被扣留近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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