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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将组建
在电力保护区施工需行政许可
  • 2011年05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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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9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徐凯) 记者9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聊城要组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电力保护区内施工需获得行政许可。

    据了解,去年外力破坏引发的线路跳闸占总跳闸次数的50.5%。为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聊城供电公司将配合聊城市经信委组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实行行政许可,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防范措施。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树木和建筑依法进行清理,对危害危及电力设施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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