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0日热线消息 (记者 韩纪功 通讯员 姚晓艳 王广东)孩子喝八宝粥时喝出了一只死苍蝇,恶心得好几天都没有食欲,这让孩子的妈妈、家住费县的周女士很心疼。周女士随即致电厂家,但厂家最初只给两罐同样八宝粥的赔偿,周女士对这一结果表示不满。近日,在当地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厂家最终给周女士赔偿了10箱同品牌饮品。
4月底,周女士的孩子在家喝某知名品牌八宝粥时,发现粥里面有一只死苍蝇,感到非常恶心。随后几天里,孩子每次吃饭时都没有食欲,厌食的情绪很明显,给孩子的精神带来了较大影响。周女士拨打厂家电话后,厂家答应安排区域经理来解决此事。双方几次协商,厂家只同意赠予周女士两罐同样的八宝粥。周女士对厂方的答复非常不满,遂拨打了12315申诉举报电话,要求厂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接到申诉后,费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立即与厂家费县区域经理取得联系,并了解了具体情况。厂方代表在出示了营业执照及该食品当日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后表示:厂方非常尊重、欢迎、支持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一定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但苍蝇的来历事实,归咎于厂家,证据不充分,责任难以认定,且申诉方要求的赔偿数额巨大,厂家不能接受。
工商人员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公开调解了此案,给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阐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经销商代表厂家向申诉方周女士道歉,并给予周女士相同品牌的饮品10箱(价值600元)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