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邹城的黄先生问:村里正在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针对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才可领取养老保险金。这是否合理?
济宁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处答复: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不少于15年。
2.泗水房女士问:通过商业贷款买了房,现想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钱。能否提取?
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可以提取。携带贷款者每月还款卡、本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书即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如提取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还应携带结婚证等可证明双方关系的证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值班记者 黄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