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秦雪丽通讯员 杨波)为了装修房子,家住芝罘区的任女士为自己的新家铺上了实木地板,花费近两万元。可地板使用不到一个月,便出现裂缝、变形现象,为此,任女士还扭伤了脚踝。关于地板的退货与拆卸、重铺问题,双方争执了两年多。
“2008年7月23日,我在市区一专卖店,花18479元,买回55.965平方米某品牌实木地板和踢脚板、门口压条、防潮垫等辅料。”任女士介绍说,四天后,该店派工人上门安装。同年9月29日,全家入住新居,10月底,他们发现进户门前地板连接处出现裂缝。
据任女士介绍,首个供暖期后,地板裂缝程度逐渐加大。数次拨打售后服务热线,直到2009年3月底停暖后,工人才上门来看现场,他们建议拆卸、重铺,“如果地板拆卸、重铺,势必会损坏家中的新家具。”于是,任女士要求退货,遭到商家拒绝。之后,任女士又数次联系专卖店,店方派的工人只是将墙角处翘起的压条用胶粘贴,并答复待下次供暖再说。
“入户门前地板修后仍然翘曲,其中一块板完全脱落。”任女士说,有一天,她赤脚在地板上走,不小心踩在上面,板子弹起后,脚踝当场扭伤。“我本是舞蹈老师,两周没法给孩子上课。”
被拖了两年多的任女士实在忍无可忍,近日,携带现场照片和书面材料,赴市工商局芝罘分局申诉。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任女士家中的木地板收缩、裂缝地板占总量的80%,翘曲、凹凸类变形板达数十块,缝隙平均宽7毫米。
对此,店方表示,任女士家中地板变形裂缝,可能是由于冬季室内干燥,保养不当造成的。执法人员认为双方对该起纠纷均应担责,从地板材质和铺装指标看,店方应担主责。最后,店方为任女士更换一套价值5445元的复合地板,退款13052元,附赔25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