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5月10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王现茂) 文登市民许女士在超市购买促销面包,拿回家后发现面包保质期居然只到当天。由于面包的货值较小,许女士表示放弃找超市协商。“超市应该标明食品快过期了,而不要打出促销的幌子清仓。”1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国《食品安全法》仅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约束,对“临界食品”的管理尚无任何法律依据,让一些商家钻了空子。
10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包括饮料、牛奶等在内的食品都有打折促销活动。不少商家在促销商品的“降价原因”一栏,均不约而同地标注“促销”二字。买一赠一、买多赠一的标签随处可见。在青岛路一超市的某品牌茶饮料促销区,记者看到,原价3元的饮料,现在只要一元钱一瓶,低廉的价格吸引不少市民采购。记者随手拿起一瓶饮料发现,再过10天饮料便要到期了。在某品牌牛奶的促销区,市民陈女士正在挑选牛奶。陈女士告诉记者,一次多采购点,促销很划算。但她也表示,之前买牛奶并没有看日期的习惯,都是直接从最上面拿。记者发现,精明的商家往往将日期“新鲜”的食品放在货架里面。
采访中不少市民建议超市可以效仿其他城市的超市,建立“临界食品”专柜给消费者“提个醒”。文登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对待“临界”食品要理性消费,看清食品保质期以免影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