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5月15日讯(记者 冯砚农) 从河南来威海打工的赵先生在张村一家服装店做小时工遭遇了不公平待遇。承诺9元每小时的工作,工作134个小时后,老板却只答应给他500多元。就是500多元老板也再三找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赵先生说,张村一家服装厂招聘缝纫工,负责接待他的人说,将他定为“熟练工”,时薪9元。3月29日,赵先生正式开始工作。每天除去正常上班还要加班4个小时。连续工作12天后,工厂负责人突然找到赵先生表示,以后工资要按2000元/月结算,不再实行时薪了。“算下来一个月多干很多活还少挣1000多元。”一气之下,他选择辞职。
4月16日,赵先生找到工厂负责人要求结清工资,负责人告诉他按照公司规定要1个月以后才能结算,让他回去等。5月9日,他再次前往工厂索要工资,负责人告诉他经过结算,他可以领到500多元。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工作12天,一共干了134个小时,按理他应该领到1206元。此后几天,负责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赵先生见面。“想拿到500多元看来也难了。”赵先生说。
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波表示,赵先生与工厂之前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赵先生可以拿出相关证据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拿不出能证明当初承诺工资的证据,那只能根据相同岗位的平均工资进行维权。另外,刘律师还提醒打工者,如果打工实在没有条件签订合同,那么一定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