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上,泰城一市民喝酒后,他的朋友将车停在了青年路中段一人行道上,但是忘记锁车门。次日上午,民警巡逻时发现了该车,并联系到车主。
15日上午,泰安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青年路中段时,注意到一辆轿车停在人行道上,并且占用了盲道。民警最初认为是附近商店顾客购物时,将轿车停在门口,于是到店内寻找司机。但店主向民警抱怨道,商店在早晨开门时这辆车就已经堵在门口,影响了员工和顾客进出。民警调查时得知,该车一直没有锁车门,车内有银行存折、多种票据以及相关证件等多种物品。
由于找不到车主,民警根据车牌号码查询到车主的姓名,但发现没有联系方式。“我们在车内找到一个同学通讯录,上面恰好有车主的姓名,但根据号码拨打过去,发现此号码已经停机。随后,我们又在车内一张刚刚办理的手机卡单据上看到了车主的号码,于是联系到车主郭先生。”民警说,他们问车主情况时,郭先生只知道车在青年路上,但不知道车门没有锁。上午10点左右,郭先生和他的朋友来到现场认领车。
原来,郭先生于前日晚上和朋友在青年路附近吃饭,喝酒比较多,他让朋友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然后打车回家了。没想到一时疏忽,忘记锁车了。
本报记者 孔红星通讯员 张力斌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