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张召旭)“这种锁芯130元一个,是我换的第三个了。”一年时间换了3次合租伙伴,这3个合租伙伴在搬走的时候都没有及时交还钥匙。为了安全,在双力家属院租房子的刘志凯第三次请人换了锁芯。
14日下午,在百货大楼上班的刘志凯下班回家,在桌子上发现一张合租伙伴留给自己的字条,字条上说他要回冠县工作,没来得及打招呼就把东西搬走了,并在桌子上留了50元水电费钱。“虽然他留下了水电费钱,可问题是没留下房子的钥匙。”为了安全,刘志凯找开锁公司换了一个锁芯,这已经是他住这套房子一年来第三次换锁芯了。
去年6月份,刘志凯在双力家属院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每月800元的房租对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的他来说有点贵,于是就把另一间卧室以400元的价格租了出去,当起了二手房东。刘志凯说,从入住到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换了3次合租伙伴,每次往外租房子时都特意给对方说搬走时要把钥匙留下,但这几任合租伙伴都没有照他说的办。
刘志凯说,他与这3任合租伙伴相处还比较融洽,房子里也没有特别贵重的物品,但总觉得心里有点别扭,万一丢了东西也没地方找去。“走了就走了,毕竟他们都不是城区的人,让他们来回跑也挺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