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豆芽”事件发生后,为从根本上解决“毒豆芽”的监管问题,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而在专题会议上,各个职能部门“各抒己见”,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均称“不归我管”,并阐述了各自的理由。
工商部门表示:这种行为不能一概以“无照经营”处罚。同时,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
质监部门表示:豆芽菜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合适。如果由质监部门监管,那是不合适的。
农委部门表示: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市农委还拿出了上级对此事的批件。
在各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打假办领导小组副组长出面解围,针对有害豆芽等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请工商、质监部门尽快请示本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若不能出具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请各单位就相关责任提出明确的工作意见,由本部门“一把手”签字,上报市打假办。市打假办将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向市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