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6日(记者 何泉峰 通讯员 初明) 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获悉,为了依法加强贷款卡的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
据了解,自2011年起,由集中年审改为按贷款卡有效期实行全年滚动年审。贷款卡有效期一年,即贷款卡核发日或年审通过日起为期1年。借款人须在贷款卡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参加年审,否则贷款卡将被暂停,借款人将不能办理新的信贷业务。
年审流程如下,(一)借款人可以登录百度搜索《征信知识宣传活动》,也可到其基本开户行或有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查询确定。在办理年审时,借款人先到开户行或有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领取《贷款卡年审报告书》,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持年审所需资料送基本开户行或有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初审。(二)金融机构初审无误后,借款人再到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进行年审。(三)借款人未在规定时间年审造成贷款卡暂停的,补审时需提供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