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鞠平 通讯员 李梦 宫海波 徐少波) 近日,家住莱阳的消费者周先生通过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车,交车后,周先生发现,油箱盖和后保险杠与整个车身的颜色不一样,车子竟然有两个颜色。在当地消协部门的协调下,最终,经销商同意支付给周先生5000元作为补偿。
不久前,周先生从莱阳市某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汽车,当天办理了各种手续。第二天,周先生突然发现,这辆车油箱盖和后保险杠与整车颜色不一样。于是,他找到经销商要求换车并承担变更手续的费用,但遭到了商家的拒绝。随后,周先生找到了莱阳消协投诉。
面对消协工作人员的调查,经销商方面解释称,他们进货要经过三道关口严格验车,不存在质量问题,并且消费者提车时也经过检查未发现问题,责任不在商家。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采用举证倒置原则,让经营者提供造成颜色不一样的原因是由消费者造成的证明,如果不能证明则由经营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最终经调解,经销商支付周先生5000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