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6日讯(记者 马瑛) 16日,记者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了解到,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开始计息日,当天停止办理一切业务。需要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应尽快办理相关业务,携带有关资料连同电子版一并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的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公积金存款按年息结息,每年6月30日为计息日。
据公积金服务大厅负责人介绍,6月30日系统自动计息,当天将不再受理公积金缴存业务,一些拖欠公积金的单位需要在6月30日之前进行缴纳。另外,部分单位的职工工资有所变动,而公积金的基数应随着工资变动而随时进行调整,需要变更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单位,应在6月30日之前将变更材料的电子版上报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