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支退烧针 腿疼一月半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基层卫生室医疗纠纷维权有点难
  • 2011年05月17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633000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 见习记者 刘彩丽) 5月16日,家住牡丹区大郭集村的村民邓在尚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3月底在本村卫生室打了一支退烧针,结果腿疼了一个半月,村卫生室则称医疗是按正常程序进行的。

    3月29日,邓在尚高烧38℃,本村卫生室的医生邓某建议打退烧针。邓在尚告诉记者,打第一针时并没什么特别不适的感觉,在第二天打针时,邓先生感觉疼痛难忍,忙对医生喊停。“当时腿疼的都抬不起来了,又酸又麻,平时打针没这么疼过。”邓在尚当时询问医生是怎么回事,医生也没能给出明确的解释。村卫生室室长姜医生建议他每晚用热毛巾敷一段时间,但是未见效果。“在家休息了一个月了,腿还是有些麻木,一使劲就发抖。”邓在尚说。

    邓在尚的邻居告诉记者,邓在尚平时身体一直很好,自从腿疼以后一直在家休息。5月4日,邓在尚来到菏泽市立医院咨询,医生告诉他,一般打针疼一会儿就没事了,不可能疼这么长时间。随后邓在尚做了CT、肌电图等一系列检查,但检查结果显示正常。对此医生的解释是如果打针扎到了神经,应该在3-5天内做检查,现在隔了一个月再检查,太晚了。

    16日,记者来到该村卫生室,找到了邓在尚的诊治医生邓某。邓某告诉记者,他从配药到打针都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的,针所扎的位置也没有错,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没有证据,就不能说是卫生室打针有问题。”  记者采访了天清律师事务所申律师。申律师告诉记者,在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之前,不得以各种方式损害对方名誉。双方必须在承认存在医患纠纷的前提下,向当地医学会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保障各自合法权益。  

    牡丹区卫生局办公室王永成介绍,农村卫生室发生医疗纠纷,可能存在由于管理上的漏洞而造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的情况。如果医疗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菏泽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按照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条例,根据责任比例进行处理。像邓在尚遇到的这种情况,可以先到菏泽市医疗技术办公室咨询一下。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郭大千社区生活垃圾开始清理
假夫妻办公证,被识破啦
男子酒后耍酒疯连砸11盏风景灯
杨花柳絮引发火灾消防日均出警20次
小区开锁“认钱不看证”
景观桥变身“办证桥”
打支退烧针 腿疼一月半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