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5月16日讯 (见习记者 李淼)枣庄两家旅行社未按照期限完成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补缴工作,结果被吊销经营许可证。为了规范枣庄市二日游市场,枣庄市旅游和服务发展委员会近日开出了重磅罚单。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旅游局《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按期足额补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枣庄市旅服委进行旅行社质保金催缴工作,枣庄金太阳旅行社、枣庄太阳石旅行社一直未按照期限完成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补缴工作,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枣庄市旅服委于4月21日对以上两家旅行社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以上两家旅行社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补缴工作,但以上两家旅行社至今仍未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补缴,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吊销枣庄金太阳旅行社、枣庄太阳石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枣庄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处罚措施,借此做到严格规范市场,把市场推上符合市场规律和要求的良性运行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