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6日讯(通讯员 崔凤玲苑国强 韩华春)为了追回分手女友,在安丘打工的甘肃籍男子孙某,竟报案谎称女友于某盗窃了其45000元现金后潜逃。5月15日,安丘警方对孙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惩罚。
5月14日10时50分许,安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台接到孙某的报警电话称,当天上午8时许,他回到与女友于某共同租住的出租屋后,发现于某带走了她的行李,并盗窃了他放在卧室公文包内的45000元现金,去向不明。在联系不上于某的情况下,孙某通过安丘市汽车站的监控录像,查看到于某于当天上午9时许搭乘了一辆开往淄博市、车牌号后4位数为“4XXX”的公共汽车。
安丘警方获知“于某正乘客车前往淄博方向”这一重要线索后,协调淄博警方,协查于某所乘坐的客车,力争及时挽回孙某的“被盗损失”。
当天11时2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新华街派出所的民警,在张店区某车站内找到了乘坐在客车上的于某。
就在警方为及时挽回孙某的“被盗损失”而排兵布阵的同时,负责询问孙某的安丘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的民警,却发现孙某在问话中遮遮掩掩,言词不实。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孙某终于承认,根本就没有于某盗窃现金这回事,他之所以报警,就是想让警方帮助他追回跟他分手后出走的于某。而此时淄博警方也传回消息,于某否认盗窃过孙某的现金,且其身上也并未携带大量现金。
5月15日,安丘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孙某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