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16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刘爱军)15日,聊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去年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71起,其中各类诈骗案占了五成。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郑强介绍,目前经济犯罪主要集中为发票犯罪、银行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高利贷”犯罪等高发性经济犯罪。“说没有风险的投资几乎都是假的,高额回报的投资更是别信。”郑强说,现在也有一些人以高额利息或其他类似名目,引诱市民存款或集资,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活动,只要未经有关金融监管单位依法批准,都是非法集资。
郑强介绍,近几年来,银行卡犯罪较为突出,“克隆”受害人银行卡窃取账户资金就是其中一种。另外,在受害人使用ATM取款机时由一名犯罪嫌疑人以“丢包”的方式转移受害人注意力,其他团伙成员相互掩护,伺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将受害人银行卡调包。有的则以银行名义通过手机短信诈骗受害人银行账户资金,犯罪嫌疑人在秘密盗取受害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后,通过银行开通的电话银行业务,将受害人账户资金转入多部手机内,随后伺机退款。
据了解,去年全市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71起,刑事拘留311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其中破获发票犯罪案件25起,端掉72个储存假发票窝点,收缴假发票648.636万余份,破获假币犯罪案件8起,收缴假币47.2795万元。在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中,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31起,抓获嫌疑人20人,涉案金额463.27万元,挽回损失39.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