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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廉租房配租家庭资格公示
114户困难家庭将住进新房
  • 2011年05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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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18日讯(记者 刘守善) 18日,今年济宁市城区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资格名单对外公示,114户无房家庭将住进新房,并采用抓阄的方式确定房屋楼层与房号。

    此次公示的114户家庭为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其间未间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并没有住房的家庭,同时申请了实物配租。济宁市房管局通过入户调查、房屋登记档案查询等方式进行了严格调查与核对,并会同该市总工会、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了审查,通过审查,确定了114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并于18日起面向社会公示。记者从此次公示的资格名单中看到,大部分家庭的救助类别为“低保、特困”,部分为低收入家庭,多数均存在病残情况。据介绍,济宁城区具备廉租房配租条件的保障房小区为润景园、鸿瑞、鑫源小区,此次114户家庭将从这3个小区中选择,以抓阄的方式确定房屋楼层与房号。

    据了解,申请廉租房家庭应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5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187元,家庭财产总额低于50934元,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条件。另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等可优先配租廉租住房。申请人应提交个人申请书、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无房证明材料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机构依据房源情况,确定配租对象并予以公告,配租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济宁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方式选定配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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