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已有三成售楼中心完成了“一房一价”规范公示。
文/片 本报记者 李园园
山东省物价局印发的《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5月13日起,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的,要一次性公布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目前,烟台市各个开发商正在当地物价部门的指导下,紧锣密鼓地赶制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栏,近三成新建商品房的“一房一价”已上墙公示。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预计5月底全部完成,物价部门将在6月进行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