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8日讯(见习记者 王丽丽) 近日,省物价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即执行“一房一价”政策。18日,记者调查了滨州渤海九路多家楼盘销售中心,几乎所有的楼盘销售人员都认为,一房一价政策就是“一套房子一个价格”。滨州物价局表示,将于23日之前完成对各楼盘房价的统计工作。届时,一房一价政策法规将在滨州严格执行。
记者首先来到位于渤海九路的一家楼盘销售处,该售楼处只有一名销售人员。记者注意到该楼盘销售处只有一楼盘模型,而关于各套楼房的单价、面积以及总价、装修情况等等并没有具体标示。当记者问到关于一房一价政策的实施情况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滨州还没有开始实施。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渤海九路的另外两家楼盘销售处。在销售大厅,记者没有看到任何对楼盘各信息进行详尽公示的任何公示牌,只是在A4纸上对各套房子的价格、面积等几项信息做了登记。当记者问销售人员是否知道一房一价的有关政策时,销售人员说:“不就是一套房子一个价格嘛!”而记者走访的两家二手房中介中心,对于记者提到的一房一价政策,更是一脸茫然。
据滨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已于17日晚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明码标价座谈会,向各相关企业宣传国家及省关于一房一价的具体细则。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对各企业各个楼盘的价格情况正处于统计阶段,并且有很多数据需要完善,具体价格将于下周一之前统计结束。等统计结果一出来,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一房一价细则的企业进行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