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查获首例酒驾营运车 本报济南5月19日讯(记者 董钊) 近日,长途客运司机孙某在接受检查时,被测为酒后驾驶。他是因为一场“隔夜酒”,被查出酒驾。目前,孙某已被拘留。据了解,这是我省饮酒驾驶营运车被拘第一人。
18日,在济南市槐荫交警大队,记者见到了前来办理手续的孙某。对于这次被查出酒驾,他已经满是悔意。
孙某是一名长途客车的司机,经常往返于梁山和济南之间。5月4日早上7点多,他拉着十几位乘客从梁山到济南。在车辆行至济南经十西路时,他遇到了正在例行检查的槐荫交警大队民警。在现场,民警闻到了孙某身上有些许酒味,随后交警对孙某进行了呼吸检测,发现其呼吸数值已经达到了酒后驾驶的标准。
听说这个结果时,孙某还感到有些意外。因为在开车之前他没有喝酒,可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却不少,害他丢了饭碗的就是这场“隔夜酒”。
根据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孙某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