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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专职民警要管10万只狗
省城无证黑犬多达5万只,公安部门陷入孤军奋战窘境
  • 2011年05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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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寇润涛

    今天起,济南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违法养犬专项行动。备受关注的城市养犬问题再一次摆在了市民面前。即日起,本报推出“治犬策”系列报道,希望文明养狗能更深入人心。

    5月20日至8月10日,济南警方将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整治违法养犬专项行动。近一段时间以来,流浪狗咬人伤人等因养犬带来的城市问题日益凸显,市民相关举报一直不断,反对违规养犬的呼声也越来越响。但面对5万多只“黑”犬,尤其是众多的流浪狗,济南目前仅有的15名专职民警显然不够用。

    免罚期内市民扎堆办狗证

    5月19日一大早,在省城天桥区标山路标山桥北犬只办证地点,市民们正抱着小狗,排队等着办狗证。

    家住工人新村的市民孙晓琳偷偷在家养了一年小狗,当天终于给自己的金毛犬上了“户口”。她说,买小狗的时候,她觉得办狗证挺麻烦,所以当时就没办,后来过了规定办证期,又怕补办被罚,所以一直没办。“这次集中办理狗证,我正好赶了一个巧。”

    “大家得知7月1日前办证免受处罚,没办狗证的人都借这个机会赶紧补办……”天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李强说,由于之前没办狗证的养犬人太多,在此次集中办理狗证期间,办狗证的人都扎堆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很大。

    据公安部门不完全统计,济南全市有十多万只各类犬只。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养犬管理科科长谭永清告诉记者,从全市养犬登记情况来看,仅有5万只犬办理了狗证。

    犬只交易缺乏监管

    作为一位保护无主犬的志愿者,济南市犬业协会的宫睿平时喜欢逛狗市。她说:“那些街头的狗贩子卖狗,根本没有动物检疫证明和犬类免疫证明,而且交易行为也不符合养犬管理规定,但工商等相关部门却没有做好监管工作。”

    对此,李强在为犬只办理狗证登记时也很“无奈”。他告诉记者,由于目前犬只交易市场不规范,多数养犬人在办理狗证时都无法提供有效的犬只买卖证明。他们只能根据养犬人及居住区附近的市民提供的“证明”,来确定养犬人是否一购买了犬只便立刻办理狗证。

    谭永清拿出一本2007年5月1日施行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他指着其中一条,给记者读道:“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畜牧兽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卫生、市容环卫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而实际中,除了畜牧部门配合公安做好防疫注射工作外,其他部门很少参与到养犬管理中。

    10万只犬带来的管理压力

    整治违规养犬这个话题一直都备受关注。谭永清介绍说:“在今年两会提案中,有7条涉及规范养犬问题,这说明目前济南市违规养犬的问题已经凸显,在管理方面亟需完善。”按照《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要求,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

    然而,目前很少有居民委员会专门针对养犬进行管理。天桥区无影山街办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可以协调解决邻里纠纷,但由于工作性质与政府部门不同,养犬的问题主要是由公安机关和防疫站负责管理。”

    据了解,目前济南全市专门从事养犬管理的民警有15人,尽管治安民警都可以协助养犬管理工作,但相比全市10万多犬只,他们的管理压力很大。

    对于目前公安部门在整治违规养犬中“孤军奋战”的现状,谭永清说:“如果各个相关职能部门、社区都能共同抓好养犬管理工作,狗患引起的矛盾会相对减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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