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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办婚礼前躲回娘家“闪婚”之后又“闪离”
  • 2011年05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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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李文鹏 通讯员 胡明明 刘克峰)陈某和王某相识只有半年多,就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可男方陈某家准备为二人举行婚礼的时候,王某竟突然躲回娘家。近日,历城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

    2010年初,原告陈某、被告王某经人介绍认识,相识半年多后,二人登记结婚。原告的家人准备为二人举行婚礼,并预订了酒席。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婚庆仪式举行前10天左右,王某突然离家出走,返回了原籍河北省景县居住,至今未回。

    陈某曾多次尝试劝王某回家,但王某一直不同意。鉴于此,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人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王某结婚登记不足20天,王某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形下无故返回原籍,可以看出,陈某、王某缺乏相互之间的了解,草率结婚,难以共同生活。因此,对原告陈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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