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校向学生收50元电教费
家长称不合理;教育部门称,收费需开收据并解释用途
  • 2011年05月2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徐乐静 高倩倩) 19日,一位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600000称,德州一中高一、高二的学生每人缴了50元电教维修费,但没有收据。该校相关负责人称收的是押金。德州市教研室表示,学校收费需开具收据并向家长解释费用用途。

    “学校是不是要收50元电教维修费啊?”19日中午,在德州一中校门口,一位姓王的学生家长询问另一位家长。据她讲,孩子在一中上高二,前几天向她要50元钱,说学校收电教维修费,但没有开收据。

    记者从德州一中多位学生处了解,该校高一高二的学生都交了50元电教维修费。“我们教室的多媒体坏了很久了,一直没用。”一位高一学生告诉记者,她觉得这钱收得不合理。另一位高二学生说,他们班的电教维修费已经在上个礼拜交齐,之前从未收过电教维修费。

    19日下午,德州一中电教中心的泊主任告诉记者,该校高一、高二共60多套多媒体设备,学校计算机机房里共192台电脑。他表示,电教设备的投入和维修都是学校出钱,不用学生交钱。

    而针对高一高二学生反映的“学校收取50元电教维修费”一事,泊主任说学校以前收过电教维修费的押金,为的是便于管理,若电教设备没有出现问题,则会把押金退还学生。他称这次收取的费用应该是电教维修的押金,还会退给学生。

    德州市教研室电教馆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电教维修费,用作购置电教教材、更换电脑以及网络维护等。该工作人员说:“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需要向家长及学生解释这部分费用的用途,并开具相应收据,走正规的收费流程。”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夏季将近采椹果
900元洗衣机咋成600元的
挡信号灯的树挪走了
学校向学生收50元电教费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