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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部分单位防蝇不给力
重点单位和餐饮行业八成以上防蝇措施不健全
  • 2011年05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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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吕增霞 见习记者 王传宝) “现在八成以上的单位防蝇措施不健全,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方面,这个问题可能会拖后腿”。19日,据滨州市环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八成以上的重点单位和餐饮行业的防蝇措施不健全,经提醒后至今仍没采取相应的措施。

    据介绍,在今年4月份省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组对滨州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反馈意见中指出:部分单位存在不开展灭蚊、蝇、蟑螂等工作的问题。目前,滨州市环卫处只对签订合同的单位和大环境进行消杀,很多单位既不与环卫处签订消杀合同,自己也不采取消杀措施。

    滨州市环卫处公厕管理科蔺科长告诉记者,具体的防蝇措施就是重点单位如医院、饮食行业、销售行业需要着重注意两个地方,一个是厕所,另一个是厨房。厕所的窗户需要安装纱窗,厕所门需要安装门帘,厨房里的排风扇也需要安装纱窗。

    “其实这只是一些基本的措施”,蔺科长介绍,如果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验收标准,根据全国爱卫会除四害的标准,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但是现在一些单位缺乏基本的防蝇措施,有八成以上的单位达不到标准,真的很无奈”,蔺科长说,随着天气越来越热,苍蝇也越来越多,环卫处已经多次提醒有关单位,但是这些单位至今还是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蔺科长呼吁,为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迎接全国卫生城市的复审,各单位一定要重视防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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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做导游
滨州部分单位防蝇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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