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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好宠物狗,市民代表出点子
提高养狗门槛处罚更人性化
  • 2011年05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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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洪雷 王倩 实习生 石鑫 吕璐

    治犬先管人、提高养狗门槛、违法行为处理更人性化::在22日的座谈会上,参加文明养犬论坛座谈会的市民代表畅所欲言,在治犬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门槛

    获得资质才能养狗

    养狗的人越来越多,来自泰山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志愿者刘杰表示,在养狗方面应该提高门槛,市民需要获得相应的资质才能养。相应的资质可以包括是不是城市常住人口、住所空间的大小以及有没有虐待动物的前科等等。“我在协会基地内见到了很多被虐待的狗,很可怜,这样的养犬人根本不具备养狗的条件,有的国家现在对这一方面要求很严格,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 是终生禁止再养的。”说到这些,刘杰显得很激动。

    市民代表辛安也提出,现在有些国家,养狗人在养狗之前先要进行专门的学习,狗狗也要去专业的机构锻炼。养狗人在养狗的同时要承担起社会责任,签订养狗责任书。

    关键词:处罚狗狗随地小便主人罚做义工

    家中养着一只狗的张帆对狗有着深厚的感情,在治犬方面更是有着自己的认识,她认为养犬人是一切问题的根源,治犬应该先管好人。

    张帆为狗狗办理狗证、定期年检,不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养狗之后更加注重与邻居的交流。在她看来,如果所有的养狗人都能做到这些,治犬工作要比现在容易得多。

    辛安对此也进行了前期调研,他提出的在养犬人的管理上实行“劝告在先,治犬先管人”的观点得到了市民代表的支持,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员田惠芳说,管理好养狗人也就治好了狗,在社会管理方面可以由限养向严管转变。

    市民宫睿在与养犬人沟通中发现,个别养犬人被罚款之后,并不是想到以后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而是错误地认为罚款买到了特权。来自泰山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志愿者刘杰认为,一方面应该将监管部门明确化,改变以罚款为主的处罚方式,从更人性化的角度去处理。比如,谁家的狗狗在公共场合随地大小便,相关人员发现后可以罚养狗人做义工。

    关键词:流浪狗民间组织与公安部门联动

    针对社会上流浪狗越来越多的情况,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表达自己的观点。参加22日座谈会的市民代表也纷纷出主意,他们认为以领养代替购买,以绝育代替捕杀,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狗的问题。

    市民代表田惠芳提出狗在被领养之前应该做绝育手术,用绝育代替捕杀。张帆提出,现在的治狗行动中,费精力、费人力去抓狗,与其这样不如给流浪狗一个家。

    市民希望公安部门能够与民间组织在处理流浪狗问题上进行合作,让民警捕捉的流浪狗能够通过民间组织组织爱心人士领养。“公安部门的留检所不应该是流浪狗的终点站,应该成为一个中转站,让有爱心的人士收留这些流浪狗。”一位养犬人建议道。 

    关键词:立法多部门管狗 责权不明

    面对目前难以破解的狗患困境,参与论坛的诸多市民认为进行更为完善的立法或许是破解困境的根本。

    济南市政协委员罗虹认为,如果要从根本上治理目前的狗患,需要一部更为完善的法规。

    刘杰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外国一些关于养犬的法规。“很多发达国家都有动物保护法,其中对于养犬人如何获取养犬资格、违法养犬的处罚等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刘杰认为通过立法可以更加规范养犬人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关键是法规具有可操作性”。

    市民辛安认为目前的法规在责任划分上不是很明确。“我查看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其实管狗不只是公安部门的事,还有工商、城管、畜牧以及环卫等部门。”辛安表示,在修改法律时一定要对各部门的权责划分清楚,从而在治理狗患上形成合力。

    市民认为,政府应该立法对于犬只经营者加以约束,例如所售犬只必须办证以及做绝育,从而减少流浪狗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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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养狗门槛处罚更人性化
济南5天办理千余犬证
“狗狗无罪,治犬先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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