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狗狗无罪,治犬先治人”
文明养犬论坛上,市民代表各抒己见
  • 2011年05月23日 作者:
  • 【PDF版】

    民警认真听取市民建议。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市民代表踊跃发言。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本报济南5月22日讯(记者 杜洪雷 王倩) “狗狗无罪,治犬先治人”、“养犬人更应该体会非养犬人的感受”。22日上午,20余名社会各界的市民参加本报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共同组织的文明养犬论坛。

    参与论坛的市民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既有政协委员,也有普通市民,还有小动物保护者,每个人都带来了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我是反对养犬的,因为小区那些养犬人不文明的养犬行为让我感觉到养犬已经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市民张女士聊起了自己小区内养犬人不拴绳遛狗、放任犬只大小便以及大型犬烈性犬的危害。

    年届七旬的李女士早前反对养犬,可是自从退休开始养犬后,就感觉生活中再也离不开自己的狗了。“一段时间我家的狗被送到亲戚家,我和老伴每天就像丢了魂一样。”李阿姨每次遛狗都拴着狗绳,而且带着塑料袋。“我不仅捡我家狗的屎,看到别人家狗拉屎,我都劝着别人处理。”李阿姨笑着说道,“对方如果不捡,我就捡,人总会有羞耻心的。”

    “文明养犬就是一道风景线,反之则惹人烦。”热心市民辛安认为,现阶段需要在提升养犬人的素质和加强执法监督两方面采取措施。“完善立法是前提,严格查处是手段,提升素质是目的,促进和谐是根本。”辛安的总结让现场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根据大家的意见,本报和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了一个“自觉文明养犬 共建美好家园”的倡议。倡议中有希望养犬人能够自觉遵守养犬法规、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不遗弃虐待犬只以及自觉维护邻里和睦等多项内容。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高养狗门槛处罚更人性化
济南5天办理千余犬证
“狗狗无罪,治犬先治人”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