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凤玲
狗自古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被誉为“狗通人性”;一直被人当做守家护院的得力干将,“看门狗”是也。人们对狗的喜爱,源远流长;人喜欢养狗,无可厚非。
可是,如果养狗的环境特定为“城市”,养狗这事就不能只考虑感情问题。其他问题有三:其一,狗性。狗保护领地的本性使它在疑似受到侵犯时会伤害靠近它的人。城市人口密集,人与狗狭路相逢的几率高,狗伤人的几率就高。不同于农村天地广阔,人与狗都拥有足够放松的空间。其二,狗便。城市文明日益成熟的今天,公共场合人们吐口痰都要遭人诟病,况狗随地大小便乎。其三,狗吠。居住在单元楼里的人家,只是一墙之隔,一家犬吠,会搅得四邻不宁。
“狗事儿终究是人事儿”。城市人不是不能喜欢狗,不是不能养狗。只是喜欢养狗的同时,以上三条得处理妥当。
立法还不够精细,处罚标准还不够细化,执行力度还不够强。如果有一天,城市养狗也能跟酒驾一样引起重视,那么城市里人与狗和谐相处的那一天就不会很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