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2日讯 (通讯员戴美友 记者 伟伟)日前兰山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兰山区手足口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原则、应急组织管理及其职责、疫情判定及分级、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等9项内容。
通知指出,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区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手足口病暴发和流行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时,各级卫生、教育等相关行政部门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通知明确了暴发疫情的标准,即1周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或自然村中,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或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死亡病例为暴发疫情报告标准。根据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例数、流行范围、扩散趋势和危害程度,手足口病疫情被划分为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