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苑菲菲
养犬人搬家后弃狗致流浪狗数量增多,流浪狗收容基地也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本报5月22日A04版曾报道)。面对流浪狗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政府部门专门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可谁想到头来规定却成了一纸空文,对养犬管理贡献最大的反而成了热心的动物保护者,这个现实让人心寒。
在岛城已拆迁的居民区走一圈,不难发现流浪狗、流浪猫的身影。这些宠物的主人因为乔迁新居,大都选择将宠物遗弃。因为缺少主人喂养,不少流浪动物最终都受伤、染病,甚至开始咬人。
针对流浪动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青岛也从未停止过动作,可几乎每次都是一阵风似地整治完后,流浪狗、大型犬又大摇大摆地上了路。笔者曾经采访过设在李沧区的一个流浪狗收容所,因为流浪狗越聚越多,周边居民意见很大,这个收容所最终不得不想办法转移。而曾经,青岛澳淇敦市场也曾开建过流浪动物收容所,最终无法承受越来越多的流浪动物带来的成本压力,宣告失败。
笔者发现,在流浪宠物的治理方面,持续活跃的似乎总是各地的动物保护协会或动物爱好者们,可他们力量有限,资金有限,有心无力。而主管流浪狗的公安部门,也被资金问题牵制着。随着城市的发展,流浪动物恐怕还会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卫生、交通、噪音、健康等问题也不得不让人担心。笔者认为,流浪动物的管理,应该由一个部门主管,多个部门合力,共同责任分解到部门,责任追究具体到个人,避免投诉无门的情况出现。此外,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让社会机构和爱心人士来帮忙,这样也不至于出现那么多流浪动物扰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