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取款没清点 转存少了1千元
律师提醒消费者,银行取款一定要当面点清钱款
  • 2011年05月23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5月22日讯(见习记者 董海蕊) 李女士在银行取款1.2万元后,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清点用封条封好的1万元钱,当她半小时后在另一家银行转存时,发现1万元的那沓少了1000元钱。回到银行讨说法时,被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并无违规操作,银行没有责任。 

    19日中午,为了给儿子办理保险业务,李女士来到某银行重庆中路支行,在柜台用银行卡提取了1.2万元钱,其中1万元是用封条封好的一沓,拿到钱后,李女士只清点了2000元,另外的1万元并未拆开封条进行清点。半小时后,李女士到附近的农业银行存款时,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1万元的那一沓实际只有9000元。“当时,我是看着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拆开封条清点的,确实只有9000元。”李女士立即赶回取款的银行讨要说法。银行的工作人员在详细查看了李女士取款时的监控录像后,并未发现银行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银行认为,李女士在取到钱后,没有当面清点清楚,所以责任主要在李女士方面,银行没有赔偿的责任。

    取款银行的江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人员是按照银行的正常流程工作的,没有出现失误的地方,而且李女士也无法证明在离开银行后没有在1万元那沓钱上做手脚。江经理说,对于封存好的整沓钱款,在客户取款时,银行方面没有必须清点的规定,但如果客户有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会进行清点。李女士当时没有要求工作人员进行清点,而且她也没有当场清点,按照规定,离开银行后出现了问题,银行方面不负有责任。

    记者采访了在银行取款的一些消费者,发现许多人取款时很少清点用封条封好的成沓现金。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提醒消费者,在银行取款时,一定要要求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清点,消费者自己也需认真清点钱款数目,如果事后发现钱款数目不对,消费者只能自己承担责任。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拿女包打车细心的哥揪出贼
办80元套餐却被扣费155元
“畅游海洋”
取款没清点 转存少了1千元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